雪見遊憩區海拔高度約在600到2600公尺之間,雨量豐沛、雲霧飄渺。1927年,日本登山家沼井鐵太郎登上大霸尖山,
遙望大霸尖山到雪山之間的稜線,感動之餘,在考察紀行中寫道:「這神聖的稜線啊!誰能真正完成大霸尖山至雪山的縱走,
戴上勝利的榮冠,述說首次完成縱走的真與美」聖稜線的名稱便由此而來。



 
 
聖稜線包括雪山主峰、雪山北峰、穆特勒布山、
巴紗拉雲山、小霸尖山大霸尖山等十餘座山所構成的山稜,是雪霸國家公園內最美的景緻之一,
更因為2006年播出的金鐘獎連續劇《聖稜的星光》而知名度大增。早期的泰雅族人稱此地為Buan Para,
意思就是「等待狩獵山羌的地方」。

 
 
雪見遊憩區園區內的北坑溪古道,是眺望聖稜線的絕佳路段。每年冬季可見雪山稜線的皚皚白雪,「雪見」因而得名。 
 



 
南三村位於雪山山脈的山谷間,依傍著河床寬廣的大安溪。
因為交通不便,而得以保留純樸自然的鄉村風貌及許多泰雅文化特色。
值得旅人放慢腳步、用心體驗,才能深刻感受部落的純樸、
寧謐和美麗,這是一個可以體會慢活真諦的地方。




雪見森林遊憩區周邊有豐富薈萃的泰雅族人文史蹟資源,部落主要分佈於大安溪中游兩岸,瀰漫著濃厚的文化特色,沿原鄉部落之美。



【二本松解說站】



 

 


 

特別提醒:因甜柿、楓紅、夕陽、觀星等...為天候自然現象因素,人為無法完全掌握當天狀況。
如遇天候因素(下雨、氣溫..)其楓葉凋謝或未綻紅,還是會依原行程前往景點純欣賞其他景觀,請見諒。

行程內容(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僅供參考,出發後可能領隊依實際交通狀況略作調整)
第1天

 台北火車站集合出發/二本松解說站/二號步道/三號步道/四號步道/觀景點-遠眺雪山山脈聖稜線非常壯觀,難以言喻值得親身體會/午餐自理/遊客中心/一號步道/雪霸汶水遊客中心/晚餐/快樂賦歸!祝大家:柿柿如意!

 
餐 食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美味合菜
活動費用 1700元/人
費 用
包 含
1. 行程所列之交通、餐飲、景點門票及當地導覽人員等所有費用。
2. 全程投保200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3. 司機、導遊之住宿及全程服務費。
報 名
為控房及人數,請於線上報名參加或電話報名,並請於報名確認後【二日內】,以ATM轉帳或銀行電匯繳費。
※未在報名後【二日內】繳費者視同放棄。綠生活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匯 款
採 ATM 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822】帳號:【1415-4021-5939】
採 銀行電匯方式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戶名: 綠生活旅行社有限公司

請於匯款或轉帳收據上註明活動名稱、活動日期、姓名,傳真至(02) 2518-2276或E-mail:[email protected],並來電(02) 2500-7227告之匯款帳號後5碼以便認完成繳費手續。 

※ 活動價格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以綠生活網站公告為依據  ※

注 意
1. 本行程因路況有可能做適度調整,請依【行前通知】為準。
2. 本行程需滿8人以上方可成行。(出發前四天客服人員會告知確認是否成團),未滿8以上無法成團者,可以轉團或退費。
3. 行程將於【出發日前二天】另行以E-mail與手機簡訊同步發送行前通知相關注意事項。
4. 本次活動採報到完畢以戶為單位【按報到後統一抽籤】~ 依籤號依序選擇入座,請務必準時報到。
5. 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參加證( 行前通知)以便核對身份,逾時不到者,視同放棄恕無法退費。
6. 如因個人因素未及上車或中途下車時,均視同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或分段補搭乘。
7. 領隊得依當天活動節慶或天候等等因素,視情況調整行程之先後順序,合先敘明
8.本商品嬰兒定義依出發當日實際年齡為基準:0~3歲以下(不含3足歲),不含車位、床位、餐位及其他活動費用,僅含保險及作業費用。
9.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
10.為落實環境保護,愛護地球~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用品等)鼓勵攜帶並使用個人環保碗筷及保溫瓶.大家一起來支持並力行環保節能運動!
11.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並請隨時注意氣象報告。
12 活動將依當天天候狀況或特殊因素作順序或部分更動調整。
13.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14.旅客一經報名代表雙方接受定型化旅遊契約書之相關規定。旅客相關通知時間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15.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16.遊覽車為密閉式空間,敬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感謝您的配合。
退 費
標 準
A: 如遇天災=出發日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氣象單位公佈,則延期出發,並另訂定出發日。
    如消費者主動退團,應扣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B: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詳細取消規定請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1.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31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到達者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通知於旅遊開始前1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5.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者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活動當日不能參加者,恕不退費及保留,以棄權論之!敬請見諒!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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