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觀光局把關  旅客安心~歡迎公司團體。親朋好友包團  ★

 

      (一)【綠生活旅行社】2017年得獎品保觀光局【公務人員國旅卡】4條優質遊程。
      (二)【綠生活旅行社】2017年得獎觀光局【生態旅遊】8條
優質遊程。
          ※得獎三家旅行社中“唯一”旅行社,專辦另類的山林生態、部落文化之美深度旅遊。
(三)【綠生活旅行社】2018年度榮獲【觀光局】優良旅行社獎。
      (四)【綠生活旅行社】2019年得獎觀光局【小鎮漫遊】2條優質遊程。
      (五)【綠生活旅行社】2020-2022年得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6條綠色旅遊行程。
       (六)【綠生活旅行社】2021年榮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銀級環保標章旅行業。
★★★ (七)【綠生活旅行社】2022年榮獲【觀光局-旅遊業奧斯卡獎-金質獎】。
                                                   (入境旅遊類-歐美紐奧地區來台旅遊組)

                【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走入屏北山麓‧秘遊原鄉山城 」。
  (八)【綠生活旅行社】2022年得獎【日月繁星假期創新遊程金獎】。
                         (九)【綠生活旅行社2023年得獎【西拉雅】2條「遊程優選獎」。
                           (十)【綠生活旅行社2023獲選【台北市商業會】為臺北市「112年度『旅行業』優良商號」

                                                                                        

 

※ 綠生活深度看台灣!!
建議:公司、家族採用包團,住房不傷腦筋! 
※ 旅遊趴趴GO! 就是愛旅行,客製化8人座精緻旅遊團,

自行招滿8人立即出團,日期可自訂。

 


★2023年得獎『西拉雅國家風景區 – 遊程優選獎』
★『西拉雅』仙境秀~【尖山埤.曾文水庫.德元埤】~生態.文化之旅



曾文水庫 -『曾文水庫』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係為調節並充分利用曾文溪之水資源,
以改善與擴充嘉南地區耕地灌溉之目的而興建,並兼具供發電、防洪、觀光功能,是一個多元性的水庫。
此處環境優美、四周蓊籲山林的萬頃碧池,湖光山色美不勝收,是臺灣最大的水庫,四周明媚的風光,

天然美景、豐富的大自然生態,常令人流連忘返……
 



尖山埤渡假村 由台灣糖業公司經營的「尖山埤渡假村」,
以秀麗的自然景觀、完善的設施規劃,成為南臺灣別具特色的渡假勝地,
尖山埤渡假村清幽的山水景緻,有如人間仙境、世外桃源。


在這裡,搭著遊湖船可以欣賞到湖岸邊的葉葉垂楊葉葉楓及湖面上葉葉扁舟葉葉蓬的美景,
並且享受臺南道地的獨特美食。
讓旅人揮去生活的庸碌與繁忙,到尖山埤渡假村攬勝、賞景、享受森林浴,暢徉於山林之樂。


烏樹林-五分車 美麗的『烏樹林』糖廠建於西元1910年,曾經是遠近馳名的白糖產地,
而轄屬的烏樹林車站,亦曾擔任早期台南縣後壁、白河、東山與新營都會五分車鐵道連結的樞紐。

烏樹林休閒園區21 公頃的寬廣腹地中,擁有許多種類的樹木及自然景觀,
搭乘懷舊之旅~『五分車』倘佯在田野之間,
可觀賞鐵道兩側栽植之各種苗木植物,以及棲息其間的鳥類與昆蟲。
豐富的園區景觀及糖業、鐵道、蘭花之文化資源帶給旅人一個知性與感性兼具的學習之旅。

 



 德元埤荷蘭村珊瑚狀的埤塘、靜謐的水道、匍匐展開的綠地,圍塑出德元埤樸實的田園景觀,拱橋、穀倉建築、
渡船頭及矗立在河岸旁的荷蘭風車,
巨型木鞋及鬱金香,處處都吸引著旅人按下快門,彷如置身在歐洲荷蘭……



照片提供來源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尖山埤渡假村、德元埤何蘭村官網
 

特別提醒:因楓紅、夕陽、觀星等...為天候自然現象因素,人為無法完全掌握當天狀況。如遇天候因素(下雨、氣溫..)還是會依原行程前往景點純欣賞其他景觀,請見諒。
我們只是訪客,請勿干擾動植物生態,也不帶走任何的動植物,即便是落葉,在生態鏈中也有一定的地位,讓我們做個友善的大自然訪客。
旅行社安排旅遊不進購物站、不插館、不車購,就只做『純旅遊』。
我們不追求暴利,不亂出低價競標,不以價格取勝,而是以合理的利潤來爭取最高品質。
綠生活旅行社出團『有簽約』、『品保協會會員』、付款為『公司帳戶』「非個人名義或靠行」,旅客旅遊品質安全有保障。
行程內容(※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僅供參考,出發後可能依實際交通狀況略作調整;本網保留變更、修改行程之權利,感謝您!)
第1天

9:30【嘉義高鐵站】集合    楠西玄光寺  –  永興吊橋  –  午餐 –  曾文水庫曾文之眼  – 大霸 – 觀景樓 – 逛果菜市場、品嚐玉井有名好汁味的『芒果冰』– 晚餐 – 夜間:生態導覽趣…….. 

餐  食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在地風味餐  晚餐: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住  宿 柳營尖山埤渡假村
第2天 晨喚•活力早餐 – 悠遊~山明水秀『尖山埤』風景區 – 烏樹林搭五分車體驗趣 – 午餐 – 德元埤荷蘭村 – 18:30【嘉義高鐵站】– 幸福滿滿-  賦歸趣!
餐  食 早餐:住宿內用 午餐:在地風味餐 晚餐:敬請自理
活  動
費  用

 四人房:每人6,000元;三人房:每人6,500元;兩人房:每人6,800元 

 
包團依人數估價,請電洽02-2500-7227團體部
或填寫線上表單:團體需求表

費  用
包  含
1. 行程所列車資、餐飲、景點門票及當地導覽人員等所有費用。
2. 全程投保25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3. 司機、導遊之餐宿及全程服務費。
報  名
為控房及人數,請於線上報名參加或電話報名,並請於報名確認後【二日內】,以ATM轉帳或銀行電匯繳費。
※未在報名後【二日內】繳費者視同放棄。綠生活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匯  款
採 ATM 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822】帳號:【1415-4021-5939】
採 銀行電匯方式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戶名: 綠生活旅行社有限公司
請於匯款或轉帳收據上註明活動名稱、活動日期、姓名,傳真至(02) 2518-2276或E-mail:[email protected],並來電(02) 2500-7227告之匯款帳號後5碼以便認完成繳費手續。
※ 活動價格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以綠生活網站公告為依據  ※
注  意
事  項

1. ★★★請注意:本行程車型屆時將依實際報名人數做適當調整,不得異議,感謝您的配合!
(一)如採用25人座中巴或42人座大巴出團(
派1位專業導遊隨團服務)。

2. 本行程依實際車型路況有可能做適度調整,請依【行前通知】為準。
3. 本行程需 16人以上方可成行。(出發前三天客服人員會告知確認是否成團),未滿 16人以上無法成團者,可以轉團或退費。
4. 行程將於【出發日前三日】另行以E-mail或賴@發送行前通知相關注意事項。
5. 本次活動採以戶為單位依當日報到順序給籤號依籤號順序上車自行選位,請禮讓身體不適及年長者及孩童
6. 住宿飯店以二人或四人為原則,飯店如無三人房型改以雙人房加床或四人房替代三人房用,住單人房需補房差。
7. 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參加證( 行前通知)以便核對身份,
逾時不到者,視同放棄恕無法退費。
8. 如因個人因素未及上車或中途下車時,均視同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或分段補搭乘。
9. 領隊得依當天活動節慶或天候等等因素,視情況調整行程之先後順序,合先敘明。
10.
本商品之行程,佔車位、床位、餐位之4-12孩童~減少100/日。本商品嬰兒定義依出發當日實際年齡為基準:0~3歲(未滿3歲),需含車位不含床、餐位及其他費用僅含保險、車位及作業費用600/日。
11.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
12.為落實環境保護,愛護地球~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用品等)鼓勵攜帶並使用個人環保碗筷及保溫瓶.大家一起來支持並力行環保節能運動!
13.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並請隨時注意氣象報告。
14 活動將依當天天候狀況或特殊因素作順序或部分更動調整。
15.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16.旅客一經報名代表雙方接受定型化旅遊契約書之相關規定。旅客相關通知時間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17.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18.遊覽車為密閉式空間,敬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感謝您的配合。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退  費
標  準

A: 如遇天災=出發日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氣象單位公佈,則延期出發,並另訂定出發日。
    如消費者主動退團,應扣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B: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詳細取消規定請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旅行業提共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
    二、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
    三、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20。
    四、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30。
    五、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0。
    六、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0。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活動當日不能參加者,恕不退費及保留,以棄權論之!敬請見諒!
※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感謝您的配合~歡迎有緣的您來到【綠生活園地玩,深度看台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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