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下的香格里拉~【石鼓盤.來吉部落(山豬的故鄉)】文化豐富之旅《※歡迎團體包團隨時出發!》
(一)【綠生活旅行社】2017年得獎品保觀光局【公務人員國旅卡】4條優質遊程!
(二)【綠生活旅行社】2017年入選觀光局【生態旅遊】8條優質遊程!
(三)【綠生活旅行社】2018年度榮獲【觀光局】優良旅行社獎!
(四)【綠生活旅行社】2019年入選觀光局【小鎮漫遊】2條優質遊程!
※得獎三家旅行社中“唯一”旅行社,專辦另類的山林生態、部落文化之美深度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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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別提醒:因楓紅、夕陽、觀星等...為天候自然現象因素,人為無法完全掌握當天狀況。如遇天候因素(下雨、氣溫..)還是會依原行程前往景點純欣賞其他景觀,請見諒。 |
★ | 本行程結合部落活動~對吃要求者請勿參加~部落原住民愛好自由不受拘束行程會依現場狀況略作調整~ |
★ | 我們只是訪客,請勿干擾動植物生態,也不帶走任何的動植物,即便是落葉,在生態鏈中也有一定的地位,讓我們做個友善的大自然訪客。 |
★ | 旅行社安排旅遊不進購物站、不插館、不車購,就只做『純旅遊』。 |
★ | 我們不追求暴利,不亂出低價競標,不以價格取勝,而是以合理的利潤來爭取最高品質。 |
★ | 綠生活旅行社出團『有簽約』、『品保協會會員』、付款為『公司帳戶』「非個人名義或靠行」,旅客旅遊品質安全有保障。 |
行程內容(※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僅供參考,出發後可能依實際交通狀況略作調整;本網保留變更、修改行程之權利,感謝您的體諒。) | |
第1天 | 06:45台北【指定地點】集合07:00出發/國道風光/抵達來吉部落入山祈福/部落巡禮~神話步道導覽介紹,進入來吉部落農業發展史/勇士小屋、拉烏斯藝術之家、山豬屋/部落廚房-部落風味餐/部落獵人射箭、工藝體驗/前往石鼓盤住宿/石鼓盤風味餐/夜間自由活動(螢火蟲季4月中旬至6月初) |
餐 食 | 早餐/敬請自理●午餐/阿古雅娜●晚餐/當地風味餐 |
住 宿 | 豐吉大飯店或草嶺大飯店 |
第2天 | 享用活力早餐/轉搭石鼓盤導覽小車10人座(8人小車不需換接駁車)專業導覽解說介紹(滴水成金、蛟龍瀑布(夏日豐水期)、行豐吊橋、宣帽石山、豐山觀景台、石谷盤觀光大橋、如意吊橋…等)/午餐/小半天竹藝文化中心/快樂賦歸~ |
餐 食 | 早餐/活力早餐●午餐/美味桌菜●晚餐/敬請自理 |
活 動 費 用 |
團體包團依人數估價,請電洽02-2500-7227團體部 或填寫線上表單:團體需求表 |
費 用 包 含 |
1. 行程所列之交通、餐飲、景點門票、DIY、及當地導覽人員、專業生態導遊.....等所有費用。 2. 全程投保200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3. 為維護旅遊品質司機及導遊小費已含在團費裡面,不用另外再給小費。 |
報 名 |
※行程確認後請先付訂房/車之訂金30%,出團前七日需付清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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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 款 方 式 |
採 ATM 轉帳方式: 銀行代號:【822】帳號:【1415-4021-5939】
採 銀行電匯方式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戶名: 綠生活旅行社有限公司
採 來店付款方式: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62號4樓 「素食自助餐隔壁樓梯口請上4樓」 請於匯款或轉帳收據上註明活動名稱、活動日期、姓名,傳真至(02) 2518-2276或E-mail:[email protected],並來電(02) 2500-7227告之匯款帳號後5碼以便認完成繳費手續。 ※ 活動行程、價格如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以綠生活網站公告為依據 ※ |
交 通 法 規 |
◎大巴士四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43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行照為45位,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乘客為43座位
◎大中巴士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24位乘客(※按實際車型為主) ,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休旅車【現代8人座休旅車或福斯9人座休旅車】限定最高乘載7~8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遊覽車按照『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辦理。【交通部104年9月14日交路(一)字第10486004456號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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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項 |
●本行程依實際車型路況有可能做適度調整,請依【行前通知】為準。
●本行程車型依實際報名人數做調整採用8人小車或24人中巴。
●行程將於【出發日前三日】另行以E-mail或賴@與手機簡訊同步發送行前通知相關注意事項。
●本次活動車位散客依當日報到順序給籤號依籤號順序上車自行選位,請禮讓身體不適及年長者及孩童;團體包團敬請自行分配座位。
●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以便核對身份,逾時不到者,視同放棄恕無法退費。
●如因個人因素未及上車或中途下車時,均視同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或分段補搭乘。
●領隊得依當天活動節慶或天候、車況等等因素,視情況調整行程之先後順序,合先敘明
●本商品之行程,佔車位、床位、餐位之4-12孩童~減少100/日。嬰兒定義依出發當日實際年齡為基準:0~3歲(未滿3歲),
需含車位不含床、餐位及其他費用僅含保險、車位及作業費用600/日。
●春節連假期間12歲以下孩童與成人同價位。
●為落實環境保護,愛護地球,衛生安全~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用品等)鼓勵攜帶並使用個人環保碗筷及
保溫瓶,大家一起來支持並力行環保節能運動!
●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並請隨時注意氣象報告。
●活動將依當天天候狀況或特殊因素作順序或部分更動調整。
●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旅客一經報名代表雙方接受定型化旅遊契約書之相關規定。旅客相關通知時間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
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本公司不接受事後
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遊覽車為密閉式空間,敬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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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費 標 準 |
A: 如遇天災=出發日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經氣象單位公佈,則延期出發,並另訂定出發日。
如消費者主動退團,應扣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B: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詳細取消規定請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旅行業提共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 依下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
二、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
三、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20。 四、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30。 五、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50。 六、旅客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100。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 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活動當日不能參加者,恕不退費及保留,以棄權論之!敬請見諒! ※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如無法同意以上事項,請勿報名參加。
※感謝您的配合~歡迎有緣的您來到【綠生活】園地玩,深度看台灣的美! |